-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732480791X/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局直各单位、局属各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同意,市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赵会超等51名同志职务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1、赵会超同志任警令部主任,免去其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处处长职务;
2、王遂法同志任监督部主任;
3、刘庆东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4、闫振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政委,免去其犯罪侦查支队纪委书记职务;
5、王军同志任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6、晋卫峰同志任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7、丁伟同志任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8、任明杰同志任治安管理支队政委;
9、朱平生同志任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10、李景国同志任交通管理支队政委,免去其交通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11、芦翔同志任特殊警务支队支队长;
12、李艳丽同志任特殊警务支队政委,免去其监所管理支队政委职务;
13、屈金龙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14、姜耀辉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
15、李君同志任技术侦察支队政委,免去其警官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16、顾宪成同志任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17、李蕴斐同志任监所管理支队政委,免去其特殊警务支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18、胡艳琴同志任警官培训中心主任,免去其警官培训中心政委职务;
19、朱忠东同志任警官培训中心政委,免去其监督部原督察处处长职务;
20、公冬阳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21、张新杰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免去其犯罪侦查支队案审大队教导员职务;
22、孙团伟同志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原机动支队政委职务;
23、郭端岭同志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免去其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党委委员、场所特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24、王锡斌同志任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25、王瑞芳同志任森林警察支队政委,免去其原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6、张春雷同志任看护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监所管理支队原看护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27、刘楠同志任警卫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基础建设大队教导员职务;
28、苏震东同志任知识产权保护支队支队长;
29、宋青军同志任知识产权保护支队政委,免去其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行动大队教导员职务;
30、袁琳琳同志任反恐怖工作支队支队长职务,免去其原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基础维稳大队大队长职务;
31、王卫民同志任反恐怖工作支队政委,免去其特殊警务支队处突三大队教导员职务;
32、关永斌同志任禁毒支队支队长,免去其犯罪侦查支队党委委员、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33、雷广灿同志任禁毒支队政委,免去其警令部副主任职务;
34、叶永生同志任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35、王永俊同志任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政委,免去其交通管理支队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36、郭坤峰同志任科技信息化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场所特业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37、秦世庭同志任法制支队支队长;
38、平社锋同志任第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第一看守所政委职务;
39、王冠华同志任第一看守所政委(试用期一年);
40、王国华同志任优抚与辅警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41、王晓萌同志任监督部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监督部警务督察支队政委职务;
42、许阳同志任监督部警务督察支队政委;
43、武立峰同志任监督部控申处处长,免去其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44、免去张林同志原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反颠覆网上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45、免去李珺同志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大队教导员职务;
46、免去盛万岭同志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47、免去涂建民同志监所管理支队警务保障大队教导员职务;
48、免去余盈霞同志特殊警务支队处突四大队大队长职务;
49、免去冯景云同志特殊警务支队警务航空大队大队长职务;
50、免去赵胜利同志新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51、免去田雷同志卫东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平顶山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