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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0400732480791X/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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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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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市公安局对照《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鹰城工作要点》和《2022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工作开展。一是狠抓统筹组织推动。党委班子带头,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市公安局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创建工作方案,先后2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召开4次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牵头单位,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严格执行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实施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决策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要决策、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有关规范、行政措施的制定均须各级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审核,基本上形成了比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市公安局2016年10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4月聘请第二批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负责外签订合同的法律审核,参与研究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市实行对市局印发所有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坚持未经法核不发文的原则,每份文件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否则不予印发。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法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确保了发布文件的合法性。对于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22年5月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保留4件,废止1件。
(二)转变观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更新调整了行政许可30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职权6项,并根据《网络安全法》更新调整了行政处罚14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我局仅有1项涉及中介服务审批事项:交警车驾管业务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示。启动公安跨省通办业务,2022年11月起我市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平顶山市居住生活的省外户籍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业务。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组织评定第一批试点单位。目前,市公安局、汝州市公安局、舞钢公安局已进驻同级行政审批中心,建成了市公安局智慧警局,示范区分局湖滨派出所成立了全市首个智慧警务工作站,85项公安业务入驻办理,已办理各项业务千余件,全面提升了公安窗口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的目标。二是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积极配合我市发布的首批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企业开办、新生儿出生、公民婚育等事项方面,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业务培训等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遇到的难点、痛点。“幼升小入学”是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市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打造的一项特色服务,实现了多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微信端线上申报,几分钟就可完成报名,缩短了现场排队等候的时间,避免了纸质材料重复提交审核,也减少了疫情防控常态下的人员聚集。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补充完善了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公安业务的12个事项名称、12项抽查依据,制定4个抽查计划,向社会公开了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通过各项有力举措,强力推进各项监管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保驾护航。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各业务警种及各分县局,将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公安部“政务服务互联网+”系统。五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重点围绕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等部署要求,聚焦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防疫物资保障、融资、用工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现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创新惠企利企服务举措。2022年市公安局先后出台了《平顶山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1+10”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平顶山市公安局11项惠企利企措施》《服务“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助力稳住经济大盘40项措施》,印制发放《致全市广大企业的一封信》5000余份,《河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政策明白告知手册》3000余份。紧紧围绕当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关心关切的问题,从聚力“减、扩、放、效、明、清、管、护、治、容”等十个方面,逐项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惠济民生,服务企业,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发扬“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一村(格)一警”优势,紧密结合“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三零”平安创建、“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中心工作,以村(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为纽带,持续完善“警法联调”“警调对接”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发现率”“化解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交警部门对符合规定的电动车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进行上牌登记,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佩戴头盔以“柔性执法”(劝告、抄法条及参与道路执勤等)方式,提高了群众对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及头盔佩戴的自觉性;积极落实《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工作中对危害性质严重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予以警告处理,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进行批评教育,严格遵守《全市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实施方案》,对易肇事肇祸行为起到威慑,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批评教育,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在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22年以来,我局共录入“双公示”数据753条,数量居全市前列,合格率达100%,数据质量居全市第一。我局充分利用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信息系统化、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在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我局将对案件的法制审核纳入执法卷宗考评范围,确保案件重要环节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将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对于本单位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2022年以来市区分局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起。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回复部门信箱网民留言件2件,回复政务服务网网民留言件9件,回复市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网民留言件79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以来,通过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8200条,原创信息4032条,点击量8000万人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198条。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办理、限时答复,避免引起行政复议及诉讼,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3件,已办结23件,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四)强化基础,全面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创新执法培训模式,开展精准执法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法,组织举办警务实战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确保全体民警轮训一遍;组织法律知识抽考,建立健全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每年组织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面向社会普法制度,全面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市社区(驻村)民警采取向辖区住户发放宣传资料、布置宣传栏、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举行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110宣传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组织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开展治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三是严格内外监督。确立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专项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通过日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涵盖各项执法工作及其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对各级执法单位及民警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议,同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奖优罚劣。在执法工作中,把裁量标准适用情况纳入卷宗考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不积极履行职责等存在执法问题及时认定执法过错,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质询和评议,认真及时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做好调查答复和落实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2022年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标准认真反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大决策方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尚不健全,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高,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尚不完善。二是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通过执法卷宗考评发现,受案不及时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待持续提升。服务型执法工作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执法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管理、轻服务的情况还存在,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相关机制尚不健全,行政指导手段单一,方法不多,效果不太好。三是行政审批改革方面。个别工作人员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四是执法监督方面。行政执法责任制尚不健全,各级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还没有明确到具体岗位。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个别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结果运用机制不健全。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历届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此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警种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单位领导亲自抓,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细化分工、精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多次组织召开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方案,专题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对涉及公安机关责任清单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牵头负责单位,量化目标任务,层层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每年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组织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各警种、各部门责任,量化目标任务,层层责任分解,明确完成目标的工作时限,将年度工作任务贯穿于各项公安重点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进度,使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等法治理念。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部门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理顺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守法定时限、程序。
(四)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对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加强“放管服”制度文件学习,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将试点派出所户籍窗口升级为智慧警务工作站,在负责办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的同时,授权办理治安、出入境、车驾管业务,打造以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为旗舰店、以派出所等基层服务窗口为连锁店的公安行政服务新模式。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