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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0400732480791X/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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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市公安局按照《平顶山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有关要求,坚持法治思维、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工作开展。一是狠抓统筹组织推动。党委班子带头,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以来,市局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创建工作方案,先后2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对涉及我局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分工,明确牵头单位,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严格执行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实施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决策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要决策、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有关规范、行政措施的制定均须各级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审核,基本上形成了比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自2016年10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顾问负责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审核,参与研究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2020年4月28日聘请6名著名专家、学者、律师作为平顶山市公安局的第二批法律顾问,聘期三年。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我局率先在全市实行对市局印发所有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坚持未经法核不发文的原则,每份文件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否则不予印发。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法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确保了发布文件的合法性。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措施等三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转变观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完成全市312个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对全省统一的32个基础要素信息进行核实规范,完成政务服务平台公安BC级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并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库同步实现事项同源。依托“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建立“放管服”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平台,推动更多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一网通办”;利用平台办件寄递、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减跑动次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建设完善公安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证件APP,提供电子证照代理生成、电子证照查阅和“二维码亮证”服务,实施公安电子证照归集、制作、变更、加注、核验、共享服务等全过程管理。推广应用公安“好差评”评价系统,建成全省第一家“24小时智慧警局”,让智慧警务方便千家万户,惠及更多群众。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修改补充完善了涉及治安业务的10个事项名称、10项抽查依据以及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将娱乐场所业、旅馆业、典当业等十大类432家经营企业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事项中。建立完善本级执法人员库,录入专业技能民警15人,并将涉及10个行业的432家企业录入企业信息库,公开146家(次)检查结果。三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和立案审核,建立涉企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建立涉企违法违纪案事件报告制度,严格市场经营主体羁押性强制措施和限制财产权强制性措施适用,严格办案时限和证据收集使用。
(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21年,充分发挥“一村(格)一警”优势,紧密结合“千警进万家”“五零”平安村居创建活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以村(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为纽带,通过持续完善“警法联调”“警调对接”工作措施,不断健全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旅馆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培训会,通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纠正存在的模糊认识。出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对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能够自行离开、各方财产总损失不超过5000元,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在方便群众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同时,也解决了“小事故大拥堵”的问题。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2021年度,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768条。我局充分利用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信息系统化、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在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我局将对案件的法制审核纳入执法卷宗考评范围,确保案件重要环节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将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对于本单位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2021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2起。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对我局“双公示”存量数据4000余条进行数据清洗,并对问题数据进行实时维护,数据正确率达到100%,位于全市前列。目前,我局已向市信用办上报行政处罚类信息768条,有效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扎实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申请并由法院强制执行120起。落实发生重特大政务舆情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2021年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10场次。
(四)强化基础,全面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创新执法培训模式,开展精准执法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法,组织举办警务实战培训8期、专项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民警837人次;特邀河南城建学院副教授王晓永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法律知识抽考,建立健全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每年组织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面向社会普法制度,全面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市社区(驻村)民警采取向辖区住户发放宣传资料、布置宣传栏、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举行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110宣传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组织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开展治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三是严格内外监督。确立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专项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通过日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涵盖各项执法工作及其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对各级执法单位及民警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议,同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奖优罚劣。在执法工作中,把裁量标准适用情况纳入卷宗考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不积极履行职责等存在执法问题及时认定执法过错,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质询和评议,认真及时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做好调查答复和落实工作。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组织、推动作用,定期听取汇报,加强督导检查,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等法治理念。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坚持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巡查,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强化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执法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对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创新法治宣传模式,传统方式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相结合,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吸收更多基层组织参与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针对性,提升宣传效果。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