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政法〔2022〕10 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5-31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河南省秋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们的办学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平顶山市秋含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核验收,经研究, 同意设立平顶山市秋含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现将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学校名称:平顶山市秋含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平顶山 市秋含高中)
举 办 者:河南省秋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 人:郭秋含
办学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平棉路中段西侧6号 办学层次:高中教育(营利性)
学 制:三年
希望你校严格遵守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办教育的有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 育教学质量,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批复。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