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发规〔2022〕2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2-00004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主题分类
- 规划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22〕192号)要求,现就全市教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为目标,坚持系统谋划、稳步推进,着力构建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教师、学生、用人评价体系, 切实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有效性,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专题学习。抓好学习研讨,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通过专题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全面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对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教职工要跟进学,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精神要义和政策内涵,为抓好工作落实打好基础。要抓好培训辅导,尽快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要将《实施方案》纳入对校长、骨干教师、新入职教师培训内容,各学校要将《实施方案》纳入全体教职工培训内容,培训要实现系统内外相关人群、学校干部教师全覆盖,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
(二)加强宣传引导。市教体局在门户网站开设深化综合改革专栏,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统筹用好教育体育系统内各类新闻媒体和平台,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发展优势,加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宣传力度。要加大对改革政策和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解读力度,促进社会共识,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和人才观。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骨干教师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对先进典型案例的树立和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改革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讲深讲透。注重把握舆论导向,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及时解疑释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三)建立任务清单。市教体局制定《平顶山市教体局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清单》,将《实施方案》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对照《总体方案》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在调查研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确定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具体工作清单,明确未来要“改什么”“怎么改”、时间点、责任人。同时,严格按照画好的时间表、路线图,边学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实行销号管理,能够当下解决的,按期解决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稳步推进改革不断深化。
(四)全面清理规范。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全面对标对表《实施方案》,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聚焦堵点难点,特别是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负面清单》(附件2),全面清理现行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考核、评估、评审、评优、奖惩等文件,凡是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规定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做到令行禁止。
(五)开展试点引领。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积极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探索,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经验,争取在试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交流会等,推广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实施方案》是我省第一份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得准、落得稳、落得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谋划、顶层设计,领导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局属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与协调机构,协调推进改革的各项具体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责任、靠前指挥,做到亲自抓、带头干,加强统筹指导,做好督促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工作协作。各县(市、区)要积极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协调当地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合力,加快推进《实施方案》各项部署落实落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
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2〕13号)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负面清单
2022年8月9日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