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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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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发改委 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7 浏览次数: 浏览

2019年,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法治机构健全

一是领导重视根据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2017年将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又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组长,对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主任具体抓,有关科室负责人齐抓共管。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遇到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年初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职能单位,定期检查,督导落实。

二、多措并举,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委深入学习和贯彻市委市政府《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法制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精神,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提升短板和弱项,着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型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性向标准化转变。

在2017年梳理完善经营者违法风险点清单的基础上,2018年对经营者违法风险点清单再次进行动态调整,并设立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服务型行政执法队伍,对市场经营主体开展违法风险点行政指导工作。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规范执法行为

为认真贯彻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委2018年度出台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制定了我委“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录入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同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立改废情况和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又对我委权责清单进行修改,目前已报送至编办审核。梳理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位职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举办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四、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30号)的有关要求,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的相关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做好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

(二)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积极推动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平发改投资〔2019〕191号),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落实一网通办,推动2019年底前实现审批事项一清单、在线办理一平台、审批事项一百天的“三个一”改革目标,持续提升投资审批服务效能。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一)规范制度和协同机制不断完善。积极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印发实施《平顶山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平发改财金[2019]206号),不断完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信用制度覆盖领域达到21个,转发国家信用顶层制度设计9个、联合奖惩备忘录48个,信用规范制度和工作组织机制不断完善。

(二)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数据归集工作初见成效。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数据的归集工作,并先后与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和市自来水公司等重点信源单位实现了业务系统接口对接,信用信息数据在全市42个市直部门和11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通过“信用平顶山”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用典型案例42个、信用风险提示33条,对外公示企业信用承诺3006份、“双公示”信息66010条,入库和发布红名单信息1472条、黑名单信息25801条,提供在线查询企业信用档案79936份。平顶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积归集、共享和推送信用信息数据4.147 亿条,较今年初数据总量98万条增长了423倍,信用数据总量达到全市人均75条,是省定人均15条任务目标的5倍。我市信用数据归集总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联合奖惩治理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进联合奖惩一体化工作,制定和印发了《平顶山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先后推动省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嵌入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政务审批服务系统。通过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在全市招投标业务和审批业务受理过程中实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事前承诺”、“事中监管”的目的,同时实现联合奖惩案例通过系统自动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报和反馈。2019年7月份,河南省十大信用典型案例专家评审暨发布仪式在北京举行,市发改委报送的联合惩戒案例成功入选“河南省十大信用典型案例”。由市发改委筛选和转报的案例中,另有1个案例入选“专家提名奖”、3个案例入选“优秀信用案例奖”。

(四)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积极牵头开展各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实施《关于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平发改财金〔2017〕473号)、《关于做好平顶山市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平信用办〔2018〕2号),在全市建立失信政府机构长效治理机制,同时联合市中院、市工商局等开展失信金融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联合市中院共执结涉党政机关、政府机构执行案件17件,执行标的额2608.67万元,累计治理失信关联黑名单企业5家,治理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3家。

(五)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大力推动诚信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先后组织全市3118家企业签订《河南省企业诚信承诺书》,筛选诚信示范创建企业46家,10家企业入选河南省首批诚信示范创建企业,并被省内主流媒体转载。市信用办还积极将“信用”主题同行业宣传结合起来,全市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诚信宣传”、“6·5世界环境日环保诚信宣传”、“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和“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构建强有力的组织体系。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战略举措,已高规格组建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分设政务服务组、创新创业组、投资贸易组、企业经营环境组、法治环境组、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组、评价评估组、督查督导组和执纪问责组等9个专项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同时建立了市级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排营商环境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二)制定系统性的政策体系。我市先后出台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以《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为基础的“1+x”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同时市发改委拟定了《平顶山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各相关局委也相应制定了若干专项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打造较完备的服务体系。市发改委积极履行营商环境办公室职能作用,将服务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不断完善企业服务体系,用政府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的发展指数。一是建立“一个联系”,即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全市1771家规上企业进行联系服务。联系服务领导干部同时又是“营商环境监督员”,通过政策宣传、调研服务、积极引导等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对全市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一个平台”,即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投诉平台。突出精准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和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通过企业投诉平台,实现“直接沟通有平台、诉求反映有渠道、问题纾解有机制、优化服务有效能”。三是建立“一个评价”,即营商环境评价。充分发挥评价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督促推动作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聚焦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及时反馈评价结果。重视评价结果运用,实行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三挂钩”,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扎实整改,推动营商环境水平持续向好。

(四)培育全方位的环境体系。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的服务意识在明显提高,对营商环境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不断增强。尤其是在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经营环境、创新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提升了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坚定了投资者的信心。改革创新工作也形成了一批亮点和出彩点。我市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录入完成率全省排名第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结比例全省领先,“平安守护”行动综合成绩位列全省第一。税务部门扎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金融部门创新性开展金融服务“百千万”行动,公安部门推出56项公安改革惠民举措,法院、检察院出台一系列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具体措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逐渐形成,共建营商环境的合力逐步加强。

七、规范决策程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统一登记、编号,凡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按照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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