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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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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浏览次数: 浏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南省政务公开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财政核心业务和群众高频关切,严格对照省、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精准锚定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财政要闻等关键内容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2025年共主动发布财政信息1703条核心领域公开覆盖率达100%,有效保障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扎实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精准化服务”工作模式,优化申请接收、登记、研判、办理、审核、答复、归档全链条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效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5件,按时办结率100%,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动态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明确业务科室信息采集责任、办公室审核把关责任,完善“三审三校、逐级签批”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源头可控。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融入信息生成、流转、公开全流程,确保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协同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用好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对标省、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标准,对网站专栏板块设置进行重构升级,完善智能检索、分类筛选、关键词匹配等功能,提升信息查找便捷性。夯实线下公开渠道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查阅设备,提供纸质资料查阅、复印、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全域覆盖”的公开渠道体系。做好网站、公开平台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对信息数据采取本地、异地多重备份策略,综合利用终端准入软件、防病毒软件、流量探针、病毒防火墙等软硬件设备,搭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据有备无患。

(五)监督保障情况。压紧压实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全局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考核及社会公众监督,对于第三方考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规解读、工作流程等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政务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7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57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急“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深度稍显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精细化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队伍能力不均,部分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适配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4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5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一是针对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原创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引进多种工具参与公开信息制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通俗性、易读性二是针对网站建设有待加强栏目设置仍需优化的问题。对门站及政务公开平台专题专栏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新设财政要闻专栏撤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时效性不强的专栏网站设置更加简洁合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市财政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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