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提醒办理方案
(记者 王代诺)“我是湛河区灵活就业按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人员,想更改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纳,请问应该怎么更改?更改后,已经缴纳的费用和需要缴纳的年份累计吗?”日前,市民李先生通过平观新闻12345民呼必应掌上平台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12月25日相关部门作出了回应。
平台受理了该市民的诉求后,市12345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将其派单至平顶山市湛河社会保险中心。该中心回应: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第三版)》规定: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该中心提醒,诉求人可先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中断,等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