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起实行新惠民殡葬政策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张永军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调整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提高免除费用标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惠及鹰城所有户籍人口和相关外来人员。

据了解,2012年我市下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平政办〔2012〕93号),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平顶山全市范围内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具有平顶山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平顶山籍的学生,驻平部队现役军人,与在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平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公安司法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遗体和案件纠纷遗体共5类人群,免除“普通殡仪车接运费、平板式火化机火化费、抬卸遗体费、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3天)”4个项目共计750元服务费。

此次《通知》较平顶山市2012年的惠民殡葬政策,在免除对象、免除项目、补助标准、办理流程等方面都有新的规定,更加惠民便民。

扩大免除对象范围。原来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对象限定在5类人群,新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和其他需要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特殊对象3类人群。

增加免除项目。在原来4个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了“普通格位寄存费、可降解骨灰盒”2个项目。同时规定公益性公墓墓穴和公益性骨灰堂格位原则上免费提供给市区城乡居民使用,为群众提供了更高质量的丧葬服务。

提高免除费用标准。原来每具遗体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是750元,新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后,每具遗体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1040元,包括普通格位寄存费每年90元,可降解骨灰盒每个200元。

简化办理流程。以往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条件的人员,市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375元基本殡葬费用,剩余375元基本殡葬费由丧属持逝者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和票据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报销领取。为让群众“少跑腿”,按照“一次性办好”的要求,新《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对符合免除基本殡葬费用条件的人员,向市殡仪馆提出火化申请,市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实际发生的基本殡葬费用1040元。

新惠民殡葬政策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办理时相关证明、材料要备齐。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孙正欣说,正常死亡,丧事承办人需提供逝者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死亡,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非正常死亡、无名尸、无主遗体、案件纠纷遗体,公安司法机关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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