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安全提醒:禁止向窨井内丢放鞭炮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孟鹤)1月25日,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安全提醒,为让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禁止向窨井内丢放鞭炮,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窨井多为城市下水道,连接着化粪池,里面的污水、粪便和枯枝败叶等发酵后会产生沼气,而沼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属于可燃性气体,当遇到明火且浓度值达到极限时会发生爆炸。同时,城市窨井里还可能会有燃气管道,如果地下燃气管道有泄漏,泄漏出来的燃气积蓄在窨井中,遇到点燃的鞭炮等明火,引发的便是连环爆炸。

市城市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燃放鞭炮的人对于破坏井盖有明确的故意,可能构成多种犯罪。如果向窨井内丢放鞭炮的行为造成了窨井盖的较大缺损或位移,视井盖所处的位置,结合行为人主观情况,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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