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超)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如何调整?9月7日,工农中建等银行先后发布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详细公布了调整范围、调整规则、调整时间、申请方式、申请渠道等具体细则,9月25日起将批量下调。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据悉,2019年10月8日及其后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对于符合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分为:2019年10月8日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减20基点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10月8日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不良个人住房贷款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可再进行调整。
9月1日,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官方网站公布数据显示,平顶山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下: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为LPR,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为LPR减20基点,2023年1月至今为LPR减35基点。而全国下限水平为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执行LPR,2022年5月至今全国执行LPR减20基点。
本次调整共分三个阶段:9月25日,各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统一集中批量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客户可在9月25日至10月22日期间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银行审批通过后批量调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银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调整。所有调整后的利率当日生效。除此之外,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客户意愿等情况,银行也会提供新发放贷款置换旧贷款的方式。
相关银行表示,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App、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等线上线下渠道查询及申办,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