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就业者养老保险咋缴?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为市民答疑解惑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8-14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李科学)市民沈先生从市区一家私企离职后,一直没有找到新工作。近日,沈先生致电本报咨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目前处于断缴状态,这是否会影响以后退休金的领取?

作为退休后养老的基本保障,市民对养老保险十分关注。8月13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梳理了市民在流动就业中遇到的养老保险断缴、转移、领取等常见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辞职断缴会影响退休金待遇吗?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不会影响已获得的养老保险权益,社保经办机构会准确记录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且连续计算利息,已缴的养老保险不会白缴。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已断缴部分不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同时,养老金发放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中断的时间越长,相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缩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会相对较少,最后到手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较少。

离职后,如果想让养老保险不中断可以这样处理:若离职后很快找到新工作,应提醒新工作单位及时为自己办理参保手续,根据《劳动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就应依法参保缴费。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了新单位后由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更换了工作如何转移养老关系?

跳槽、人才流动等现象已非常普遍。到其他城市工作,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跟着转移。据介绍,市民如果只是在河南省范围内更换了工作的城市,直接在新就业地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当发生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时,是需要办理转移接续的。

举例来说,从上海返平工作,或者从平顶山去北京工作,两份工作不在同一个省,就属于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之前务农,缴纳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工作,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属于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办理如今已经非常便捷,不用返回原参保地,只需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此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掌上12333”APP以及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和小程序,都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当下办理或在领取待遇之前办理均可。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流动就业,养老金在哪里领取?

根据相关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一名跨省流动就业的市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判断在哪里退休,遵循“户籍优先、从长从后、户籍兜底”的原则。如果基本养老关系一直在户籍所在地,则直接在户籍所在地退休。如果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多个参保地缴费均满10年,则最后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就是待遇领取地。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10年,则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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