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 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受理网点调整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代诺)7月6日,从市财政局传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惠民助企政策,我市在市区(不含石龙区,下同)开展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缴纳补贴活动。经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专班研究,根据业务量变化,按照便民、高效、集中的原则,我市决定自7月10日起对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网点进行优化调整。

市区原来23个受理点调整为4个,分别为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原市行政审批大厅)、新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路与春晖路交叉口西南角)、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路与东安路交叉口西北角)、湛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南150米)。

补贴时限和标准:7月1日至7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8月1日至8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其他事项仍按6月9日发布的《平顶山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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