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照华)8月17日,据市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王济斋介绍,我市公租房申报无户籍限制,申报主体分为单身申报和家庭申报,申报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报条件
中心城区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6平方米;现有住房经鉴定为危房须限期搬出的。
中心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在我市稳定居住满半年且持有居住证;二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申报方式
1.手机App:市民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定位“平顶山”,实名注册登录后,按菜单提示信息和步骤自主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在公租房App中查看审核进度。
2.PC端:登录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fczx.pds.gov.cn/),点击首页“便民服务”跳转至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平台,在“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目前正在升级维护)选择“河南省”“平顶山市”,进入平顶山市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实名注册后可按页面要求下载资料、网上填报个人申报信息。
3.线下申报:对于年纪较大及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电脑的申报家庭,申请人可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户籍地(外来人员为租住地)辖区街道现场办理。
申报材料
1.平顶山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公租房App及网站平台可下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等);
4.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证明(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
5.申请承诺书、经济住房状况核对查询授权书(公租房App及网站平台可下载);
6.中心城区居住证、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非市区户籍申请人必要件);
7.平顶山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必要件)。
公租房实行日常申报、日常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分配制度,受理及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根据房源筹措和各区申报情况将房源统一分配至各区,由各区采取抽签或摇号等方式进行公开分配,未分配到的申请人纳入轮候范围。咨询电话:0375—2636068。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公租房一年两批分房,预计今年12月份还有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