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作者:王春霞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春霞)8月12日,市老龄办传来消息,省老龄办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根据河南省老年人优待管理规定,对于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可以享受旅游、医疗、交通等方面的优待政策,如免费乘坐市区公交、部分旅游景区免门票、体育场馆和文化场馆对老年人免费开放等。过去3年,老年人优待证一直处于暂停办理的状态。《通知》要求,自91日起在全省正式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各地老龄办(卫健委)要及时协调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从政务服务事项中撤出。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实行双证并行。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和当地相应的优待政策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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