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晓雨)7月25日,从市委宣传部传来消息,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第三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参与评选的家庭须具有平顶山户籍(在平长期居住)。获得以下荣誉的家庭可优先推荐:县(市、区)级文明家庭;市级及以上妇联等部门表彰的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获得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称号的家庭;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表彰的优秀家庭;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荣誉军人、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我市文明家庭: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家庭成员涉及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和发表不当言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活动分为组织申报和社会申报。组织申报:各县(市、区)文明办至少推荐1个、市直各单位推荐1个文明家庭,截至8月10日。社会申报:截至8月19日。申报人将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科,地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五楼052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swmbnck@sina.com。咨询电话:266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