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购房补贴开始办理 12月31日截止
作者:张永军 魏广军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07-1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张永军 魏广军)7月11日,从市住建局传来消息,《平顶山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已出台,我市开始办理购房补贴,办理窗口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申请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发放,补贴金额为10000元或3000元。购房补贴10000元发放对象为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持有各类技能证书人员。无技能证书人员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住房发放购房补贴3000元。享受该购房补贴的对象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购房补贴政策。

补贴住房的范围是:在市中心城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范围内新交易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属问题楼盘项目销售尾盘住房的,应由市问题楼盘处置部门进行认定并出具证明。

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为:在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相关证明(如社保缴存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学历、技能证明(大专以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技能人员提供技能证书);《平顶山市购房补贴申请表》(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fczx.pds.gov.cn);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资料;购买存量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明;购房人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2022527日前已实际销售、因纳入问题楼盘解决办证问题进行网签备案的住房;2022427日至20221231日已网签备案,但在补贴时限内网签备案注销的住房;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住房和直系亲属之间交易的住房不享受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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