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报6月30日截止 逾期未报送者或被罚款并受到信用约束
作者:吴学清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06-2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吴学清)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本月30日截止,未履行年报义务的要抓紧时间年报了。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李亚涛说,逾期未报送年报者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要受到信用约束。

202112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市场主体向社会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予以限制或禁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还是市场主体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补报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完成公示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相关记录会留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