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城市记忆馆开始筹建 面向社会长期公开征集展品
作者:田秀忠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06-2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田秀忠)6月20日,从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为更好地保留和传承城市记忆,见证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彰显鹰城人民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市政府拟筹建平顶山城市记忆馆,即日起面向社会、长期公开征集平顶山城市记忆馆展品。

征集的文献类资料包括与建市有关及建市以来的重要文件、讲话、题词、留言、签名、电报、书信、布告、图表、资料汇编、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报纸、刊物、档案、民谣、诗词歌赋和文稿等;我市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的文本材料等;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地域特色的重大事件的专题资料,反映我市相关单位或系统发展历史和创业史的文献资料等。

征集的图片、音视频包括反映建市以来发展成就的图片及音视频材料等;反映建市以来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照片、图片及音视频材料等;反映我市城市变迁、居民生活变化的图片及音视频材料等。

征集的实物包括建市以来建设、改革开放等时期的重要实物,包括地图、牌匾、宣传品、旗帜、会标,医疗器械、慰问品、服装,重要社会活动和工农业生产生活所用的设备、用具、用品或模型等;建市以来有关重要人物的具有历史价值的个人遗物(如服装、肩章、臂章、立功奖状、证书,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生产生活用品,字画、手稿等);反映我市建设成就的实物,如平顶山知名商品及商标、生产生活用品、工业用品、各类手工制品、艺术类产品等;反映我市市民生活变化的生活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征集物品涉及文物的,按照文物征集保护有关规定执行。

捐赠展品坚持自愿原则,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赠展品,支持城市记忆馆建设。征集单位接受捐赠后,向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具有较高价值的展品,经专家评定后,可以给予捐赠单位或个人一定的奖励。因城市记忆馆展陈需要,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采取借用方式展陈物品。借展物品所有权保持不变。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平顶山城市记忆馆展品征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平顶山城市记忆馆展品征集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和报送工作。展品报送、接受捐赠地点设在平顶山博物馆(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与怀仁路交叉口平安广场西侧)。联系人:巩镭、方静媛,联系电话:0375-2660586,邮编:46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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