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科学)4月8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课后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8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有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参加课后服务。标准自2022年春季实行课后服务时执行。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条件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对我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我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为80元/生·月,其中学生家长负担60元/生·月,财政补贴20元/生·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有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参加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参加,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阻和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收费按月或按学期据实收取,所收费用必须纳入学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学校收费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