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4月1日起实施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傅纪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4月1日起实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据介绍,《规范》包括总则、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维护5部分,共108条。《规范》明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要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保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兼顾经济、绿色和美观;保证系统性及无障碍设施之间有效衔接;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运行维护等环节保障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安全、功能和性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规范》还要求,盲道铺设应避开障碍物,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通往无障碍服务设施的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具有内部使用空间的无障碍服务设施应设置易于识别和使用的救助呼叫装置。无障碍标识应纳入室内外环境的标识系统,应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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