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省气象局印发有关通知
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要果断停课 4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次数: 浏览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记者3月6日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气象局印发《关于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实行停课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明确红色预警信号的不同安排

《通知》明确了停课标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暴雨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所在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果断采取停课措施,对应区域内所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全面停课,并严格落实《河南省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安排指引》的要求。

在及时通报发布方面,《通知》强调,各级气象部门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同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要同步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级气象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站、短信、微信等渠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停课和复课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停课和复课通知。各地、各学校要提示学生和家长,在可能出现暴雨灾害时,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密切留意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妥善采取应对措施。

《通知》要求,学校、学生及其家长根据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具体情形,做出不同安排。

暴雨预警安排表。 

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停课实施细则

在完善保障措施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安排合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并及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上级教育行政和气象部门。

同时,健全预警机制,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暴雨预警信号的研判,努力做到科学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应对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制定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应急预案,加强科普宣教,促使广大学生、家长形成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

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联络制度,明确具体联系人,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联系方式汇总后反馈同级气象部门;各级气象部门要将联系人纳入气象决策短信平台,及时推送红色预警信号。要于每年4月1日前,对联系方式进行更新确认,确保河南省学校应对暴雨红色预警工作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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