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规则有调整 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作者:刘蓓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刘蓓)12月27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传来消息,公安部近日发布了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办法》共7章37条,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修订主要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调整记分项目和分值。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促进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严格监督,明确对弄虚作假、买分卖分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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