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1-21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报告。本报告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教体局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针对教育体育领域重要政策及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开展发布、解读与回应工作。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招生入学、工作进展、财政信息及学校情况等方面。全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1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1890条,官方微博发布439条,官方视频号发布495条,抖音平台发布1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依法按期予以答复。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全市教育体育重点任务,及时更新并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系统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通过局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阅。2025年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2件,目前有效文件共19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对信息公开专栏各板块进行全面自查与优化,提升专栏的规范性和服务便利性。4家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专栏持续更新,内容涵盖政策文件、教育概况、财务、招生、师资、安全及政策执行情况,有效增强工作透明度。政务新媒体影响力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数约51.5万,微博粉丝数约5万,网站总访问量达271万次。其中,2025年发布的中招录取分数线相关内容阅读量超过20万次。
(五)监督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与发布。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实施月度督查,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信息申请、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强化内容审核与网络安全风险防控。定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度问题改进情况
围绕2024年度工作中发现的不足,本年度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与制度落实。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及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的贯彻。同时,结合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功能,及时更新相关政策、动态及实施进展,督促相关单位加强信息报送与公开,展现教育体育良好形象。
(二)2025年度存在的问题
2025年,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仍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日常信息维护的及时性与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与公众的互动不足。
(三)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市教体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全市教育体育中心任务,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以下方面:一是强化队伍能力与公开意识建设。将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纳入干部及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体系,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并结合教育体育领域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意识和能力。同时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公开工作的规范与技巧。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与监督流程。构建更加严谨、高效的信息发布与质量管控闭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制,明确各环节审核重点,从源头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将政务公开要求深度嵌入各项业务管理流程,实现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全局及各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维护、内容更新、互动回应等情况进行动态督导,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推动公开工作从“有”向“优”转变。三是创新拓展公开内容与互动服务形式。紧密围绕招生入学、教师管理、“双减”政策落实、校园安全、体育设施开放等民生关切与部门核心职能,深化公开内容。拓展政策文件公开的广度与深度,除全文发布外,将系统性推出多样化、易理解的解读产品,如图解、动画、短视频、直播答疑、政策问答库等,提升政策传播的到达率和知晓度。加强对中小学、直属单位等下属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指导与监督,制定并完善共性公开目录清单,推动全系统信息公开的规范统一。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交互功能,探索开展线上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变单向发布为双向沟通,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实效与公众满意度,全面塑造阳光、透明、负责任的教体部门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