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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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到意见0条。
同时,于2024年7月25日发函向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等5家局委征求意见,2024年7月31日以上5家局委回函,均未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