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11-10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98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市制定了《平顶山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对全市的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全市8个涉农县(市、区)均已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均已向社会公开。二是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相协调,优先整治乡镇政府驻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等区域村庄,稳步推进污水有效治理。以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优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已完成4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水体3条。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基本情况,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行动,治理“六乱”,开展“六清”,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2022年,完成67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较2020年末累计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300个。
2.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机制,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推动乡镇政府驻地2023年年底前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5年底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内142个村庄生活污水全部得到治理或管控。
3.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推动清单动态更新。坚持因河因塘施策,突出标本兼治,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确保整治成效。2022年,完成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5年年底前,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4.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要求,积极指导县(市、区)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