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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52110/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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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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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一
关于平顶山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7日在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顶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和“1+2+4+N”目标任务体系,紧扣“坚定走好资源型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着力促发展、强治理、惠民生、防风险,推动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趋新向优、韧性增强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2357308万元,执行中经各级人代会批准调整为2366949万元,实际完成2266166万元,总量居全省第六位,为调整预算的95.7%,增长0.7%。支出预算合计386120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833223万元,实际完成45126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3%,与上年同期持平。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750006万元,实际完成709106万元,总量居全省第三位,为预算的94.5%,增长0.1%。支出预算为111636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259726万元,实际完成12115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与上年同期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067350万元,执行中经各级人代会批准调整为1099415万元,实际完成7029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3.9%,增长9.6%,主要是受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同比增收较多影响。支出预算合计169744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185253万元,实际完成19437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1%,可比口径增长2.2%。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06019万元,完成142061万元,加上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资金、教育资金及上解省级等,实际完成278583万元,为预算的55.1%,可比口径增长12.1%,主要是受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同比增收较多影响。支出预算为510357万元,执行中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754605万元,实际完成3155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1.8%,可比口径增长5.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7824万元,实际完成12448万元,为预算的69.8%,下降39.6%,主要是受部分县(市、区)国有企业利润减少较多影响。支出预算合计5973万元,执行中因调出资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63万元,实际完成3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市本级收支情况。因收入规模较小,按规定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440342万元,实际完成1424166万元,为预算的98.9%。支出预算合计1369807万元,实际完成1317199万元,为预算的96.2%。年度收支结余1069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82003万元。
(2)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17720万元,实际完成1187168万元,为预算的97.5%。支出预算1191809万元,实际完成1122894万元,为预算的94.2%。年度收支结余642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3818万元。
(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9695万元,实际完成57636万元,为预算的96.6%,增长0.9%。支出预算为5920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85270万元,实际完成724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增长25.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49万元,安排支出4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97462万元,实际完成735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5%,下降1.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4万元,实际完成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4.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16万元,实际完成3539万元,为预算的110%。支出预算2458万元,实际完成2579万元,为预算的104.9%。年度收支结余9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627万元。
(三)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1431万元,实际完成30929万元,为预算的60.1%,下降37.2%,主要是受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收入下降较多影响。支出预算为4653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8857万元,实际完成375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下降8%,主要是受当年收入短收较多影响。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15万元,安排支出1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34940万元,实际完成309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6%,下降1.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收支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21万元,实际完成2965万元,为预算的139.8%。支出预算1593万元,实际完成2143万元,为预算的134.5%。年度收支结余8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30万元。
(四)2025年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111852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7868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06533万元。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3616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652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45151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88235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6216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561382万元。
截至2025年年底,各级政府债务余额110631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83726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225882万元,债务期限包括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30年期。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3169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0269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14275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87461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3457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511607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2025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22712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7732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72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4600万元);专项债券179395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46565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28300万元)。
2025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970417万元(还本679547万元,付息290870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29688万元(还本164943万元,付息64745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与省财政结算及决算审查汇总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五)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加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狠抓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任务、重要改革落实落地,为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1.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多措并举推动经济向新向好
落实存量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大力扩投资、促消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728823万元,支持传染病医院扩建、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粮食仓储物流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和地方债务化解,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进度居全省第一位、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居全省第六位。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项目资金124387万元,推进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我市“两重”资金支出进度居全省第一位;“两新”资金86587万元,支持设备更新项目25个,拉动投资154160万元,开展汽车、家电、数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惠及消费者43万人次,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进“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工作。持续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大力提高惠企政策落地效率,纳入首批“免申即享”政策清单27项,减免企业税费137606万元;纳入首批“直达快享”政策清单26项,拨付惠企资金20752万元,惠及企业490户次。三是加大融资贷款支持力度。筹措资金3228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600万元;发挥还贷周转金作用,为3家企业周转资金11000万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12家中小微企业融资1040万元,为各类市场主体赋能增效。
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坚持创新引领,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优建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增强支柱产业竞争力、创造力。一是大力支持“两城”建设。筹措资金94527万元,用于产教融合片区、平顶山学院创新创业园区、公共实训基地、平顶山智慧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并对接县(市、区)建立创新成果分享、收益分成等配套机制,支持白龟湖科创新城高水平建设。筹措资金21632万元,用于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机构运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护航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助力科技创新。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11993万元,同比增长13.7%,增速居全省第一位。筹措资金12500万元,支持尧山实验室、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龙门实验室平顶山成果转化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营。筹措资金12173万元,支持研发平台建设、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鼓励企业、高校等科技创新研发。我市在全省研发活动覆盖率完成情况评比中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万元。三是助推产业优化升级。修订完善《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筹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106万元,惠及企业项目50个,有效激发制造业创新动能,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现代化。设立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研究出台《平顶山市陶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陶瓷产业转型发展。用好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支持我市项目79项,金额11260万元。加快推动平顶山政府投资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汇聚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产业发展。
3.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聚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双轮驱动”,促进城乡融合格局加快形成,实现城乡双向赋能、共同繁荣。一是支持城市建设扩容提质。筹措资金333639万元,重点支持平漯周高铁、道路修扩建、干线公路养护、市政基础设施和各类绿化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筹措资金23765万元,用于高铁开行费、高速免费通行和公交运营补贴,方便群众出行。筹措资金19114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补助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二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筹措资金96843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居全省第一方阵。我市连续8年在全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累计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6950万元。筹措资金147285万元,用于发放各类农业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和粮油棉花生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我市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政策性粮油储备利息费用补贴资金支出进度均达到100%、居全省第一位。筹措资金175997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移民后扶、昭平台水库扩容等,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11496万元,支持建强农村基层组织。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把民生作为头等大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264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2.3%,民生保障成色更足、底色更优。一是全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决把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穿透式”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县级月度“三保”支出管控,全力兜牢县级“三保”支出底线。落实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798300万元,持续加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二是支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争取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8469万元,支持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我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居全省第六位。三是助推教育事业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完成807095万元,同比增长1.3%,为财政第一大支出,我市中央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居全省第二位。积极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足额保障生均经费,支持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落实、改善办学条件和师资建设、奖助学金提标等,推动基础教育巩固提高、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筹措资金358024万元,按时足额为全市7.5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87.99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筹措资金121938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惠及群众43.88万人。筹措资金38910万元,支持发放育儿补贴,减轻生育养育负担。五是强化医疗健康保障。筹措资金331388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六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筹措资金18042万元,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旅项目建设与宣传、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七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筹措资金126821万元,支持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林业生态建设、污水污泥处理等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八是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筹措资金17842万元,用于支持政法机关装备更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扫黑除恶和法治政府建设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5.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治理科学化水平
坚持以改革破难题、开新局,持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健全更新。一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我市已制定市级支出标准16个,使用省级出台项目支出标准14个。严格财政预算评审,全市财政评审项目1802个,审减金额176504万元,审减率14.3%。2025年我市市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压减13.4%,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只减不增。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大绩效监控力度,做实绩效评价,重点选取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关系重大民生的10个项目和4个部门整体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以成本绩效改革破题,选择2个项目开展公共服务领域成本绩效分析,探索建立“成本与效益并重”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财政运行降本增效。三是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围绕“6万亿置换隐债债券”和“4万亿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债券”等一揽子化债政策,全市共争取化债债券资金1011800万元,推动地方债务风险稳步化解,2018年以来,全市已连续8年总体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积极推动融资平台退出工作,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2025年全市退出融资平台20家,超额完成任务4家,居全省第一位。四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出台《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处置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资产盘活利用,调剂办公用房6处,出租办公用房5处,节约财政资金18202万元。五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职业技术院校、群团组织及公益慈善领域等63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围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村集体“三资”管理、养老服务、医保基金、殡葬等领域,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财政实力不断壮大、效能不断提升,更多真金白银投向发展大事和民生实事。一是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养税源、扩税基,坚持优结构、强管理,财政收支规模持续扩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1年的2032111万元增长至2025年的2266166万元,年均增长2.8%,总量达到11180098万元,收入总量连续五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21年的3363252万元增长至2025年的4512625万元,年均增长7.6%,总量达到20804672万元,为稳住全市经济大盘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二是要事大事保障更加有力。五年来,投入资金703689万元,支持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优化创新生态。累计争取政府债券、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8820949万元,推动一大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筹措资金413256万元,支持白龟湖科创新城加速成势。投入资金382114万元,支持中国尼龙城发展全面提速。落实资金491977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民生领域投入持续加大。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五年来,全市民生支出总量达到14748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超过70%,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教育经费投入完成“两个只增不减”任务,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民生建设加速提质,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四是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升。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逐年完善,零基预算改革不断深化,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平稳可控,财会监督扩围拓面,财政治理能力和财政服务水平显著增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经济存在下行压力,传统行业税收贡献度减弱,新兴行业税收总体规模较小,房地产止跌回稳基础不牢固,财政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困难。二是基层“三保”支出不断增加,民生支出提标扩面,债务还本付息、PPP付费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支出面临较大压力。三是部分县(市、区)债务率较高,且隐性债务化解进入攻坚期,可用化债资源有限,叠加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消化暂付款等,化解风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四是个别单位“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一些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仍需持续规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对于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6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以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和白龟湖科创新城高水平建设为牵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发力、提高效能,着力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深度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谱写资源型城市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4.5%左右。这一增幅既立足我市发展所处阶段,又与我市经济潜在增长率相适应,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
(一)2026年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
1.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助力经济增长更可持续。一是更大力度提振消费。加力落实“两新”政策,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接续推进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充分激发消费潜力。二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政策工具,加大对“两重”、新质生产力、城市更新、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投资,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项目等资金”,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效益。三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市场统一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还贷周转金等政策工具,积极推动各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精准惠企助企,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活力。
2.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加力支持“两城”建设。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推动中国尼龙城能级提升和白龟湖科创新城崛起倍增,支持尼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完善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落实各项人才支持政策,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支持实施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三是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用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陶瓷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持续推动制造业提质升级和陶瓷产业转型发展,支持实施新兴支柱产业培育行动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行动,促进服务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投作用,引导培育社会资本、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发展。
3.全面推进城乡协同发展。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深度融合。一是抓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统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推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支持平漯周、焦洛平高铁和叶鲁、焦平高速、东平郏路、平煤大道西延等项目建设,完善交通路网体系,推进城乡互联互通。二是抓好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多元投入格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农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保持帮扶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4.扎实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河湖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实施国土绿化、河湖岸线整治修复、矿山综合治理等项目,筑牢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二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双碳”引领,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政府绿色采购等措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支持可再生能源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厚植绿色发展底色。
5.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坚持民生为大,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实事,切实以政府过“紧日子”换群众过“好日子”。一是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就业补贴、贷款贴息等各项就业支持政策,推动企业稳岗扩岗,着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稳住就业基本盘。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扩容。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负担。三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三明医改创新攻坚示范市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支持市中医院传承创新大楼、市第六人民医院健康养护院、大健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补、助、免等各类政策,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支持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优抚对象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等,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强化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支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五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和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六是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强化政法机关履职经费保障,继续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8188万元,增长4.5%,加上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1785297万元,收入总计415348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531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358168万元,支出总计4153485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2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395030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7409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65403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996万元(税收收入505600万元,非税收入235396万元),增长4.5%。
支出安排。202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39503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20399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191033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3997万元,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425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3%;项目支出778500万元(含提前告知267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435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131327万元,收入总计91568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5448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90238万元,支出总计915686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08113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2940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2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08113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97462万元,补助县(市、区)支出80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4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6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44万元,收入总计1441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13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271万元,支出总计14410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本级因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按规定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0460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9981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97506万元,年度收支结余1070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68972万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522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94377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83346万元,年度收支结余6187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95450万元。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预算安排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9412万元,其中:区级收入602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9412万元,其中:区级支出558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3563万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7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7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776万元。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23万元。
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8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08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80万元,年度收支结余8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170万元。
(四)高新区预算安排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7970万元,其中:区级收入323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156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7970万元,其中:区级支出459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2066万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13万元。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26万元。
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1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8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94万元,年度收支结余7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21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平顶山市全市和市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代编的全市收支预算是预期性的,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26年1月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月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254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市级一般债券利息及付息服务费等。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财政预算评审,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加快建立有保有压、可增可减、动态调整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增强财政透明度。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项规定,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的长期原则,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持续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新增资产配置,有序推进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利用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将基层“三保”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和应尽之责,严格按照底线思维编制“三保”支出预算,落实县级“三保”预算审查,从源头上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密切关注基层财政收支形势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三保”支出进度,严防“三保”拖欠。
(四)坚持民生导向做实民生财政。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解决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完善落实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政策,兜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用好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工具,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抓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中央化债政策,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始终把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坚持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防止前清后欠。稳妥扎实推进融资平台改革,确保按期完成融资平台退出任务。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开展财会监督质效提升行动,聚焦化债、过紧日子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对财税政策执行和预算管理情况紧盯不放,严肃查处财务会计造假、违反财经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严格按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加快清理消化暂付款。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开拓进取、砥砺争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