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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csglj/2026-00002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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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浏览次数: 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城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城市管理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平台、规范程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市城管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依据《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原则、范围、时限及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二)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与质量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法定基础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部门预决算、规划计划等基础信息。

行政执法与监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及结果,定期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政策发布与解读:对涉及民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通过问答、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有效提升了政策的知晓度和到达率。

民生关切领域信息:围绕市政服务、市容环境治理、垃圾分类、公用行业等群众关切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热点。

(三)优化公开平台与渠道建设

局网站主阵地建设:强化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与用户体验,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

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规范运营官方政务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内容建设与日常运维,实现与局网站的互补联动,拓展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公场所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参加党风政风热线、开展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面对面交流。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明确公布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和救济渠道。对所有申请按登记、审核、征求意见、答复等程序及时处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政民互动与监督保障

畅通12345热线、市长信箱、人民网留言板等渠道,认真办理公众咨询与建议。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与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纳入内部考核,定期开展自查培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1.57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有待提升的方面。结合省、市相关检查通报中指出的共性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剖析,并着力整改。

(一)存在问题

1. 主动公开的精细度与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与栏目定位存在偏差;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多样性仍有提升空间,运用图表、动画等新媒体形式解读政策的能力需进一步强化。

2. 平台运维管理水平需持续提升。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读网巡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压实,对历史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排查力度。

3. 内部协同与规范化意识需持续巩固。少数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协同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规范性、严谨性需持续加强,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25年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1. 开展专项整改与目录优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局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明确各栏目更新频率与责任科室。针对检查反馈的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问题,增加了图文解读、简明问答等多元化解读。

2.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重申信息发布审核责任,要求对所有拟公开信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发布后加强日常巡网,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 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督导。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流程及常见问题处置。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更紧密地纳入科室绩效考核,通过内部通报等形式,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ds.gov.cn)或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pds.gov.cn)查阅或下载。

(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首翔电子院内东北侧110米二楼;邮编:467000;联系电话:0375-2633958)。

未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效能,努力打造更加透明、开放、便民的阳光城管形象,为平顶山市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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