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平顶山民政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 浏览

5月30日下午,平顶山市民政局举行2024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今年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安排及推进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光主持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鹏鹏,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徐东亚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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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顶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3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政策制定方面。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印发了《平顶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设施建设方面。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福彩公益金7604万元,推动20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18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完成了3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是服务供给方面。落实高龄津贴政策,共发放高龄津贴9000多万元。统筹资金325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及家庭提供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帮学助学、文化娱乐、探访关爱等服务。推动星级养老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全市创建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11家(其中汝州市济仁养老中心、舞钢市湖滨老年公寓成功创建四星级养老机构)。

 四是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各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作用,举办第三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385人次。我市选派的养老护理员在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五是综合监管方面。建立完善了党组会议研究、领导分包督导、安全例会交流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守住了养老机构安全发展底线。2024年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安排及推进情况

(一)抓好“三张清单”落实。第一张清单是“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印发《关于推进平顶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护理补贴、医疗救助、文娱服务等28个服务项目;第二张清单是“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印发了2024年第一批全市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计划建成投用项目8个,预计可新增床位1500张(已建成4个,新增床位1028张);计划新开工项目19个,总投资超过8亿元;第三张清单是“重点改革创新事项清单”。具体包括示范性老年食堂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标准建立、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乡镇敬老院集中托管运营、4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创建和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8项改革创新事项。

(二)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今年,全市要建成430个老年助餐场所(其中,市内五区建设20家示范性社区老年食堂),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覆盖全市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每个乡镇(街道)均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中央厨房)。工作中,主要是遵循“1234”工作思路,即“一带”“两化”“三不”“四模式”。“一带”就是以社区助餐带动老年助餐。积极引导提供助餐服务的主体把生意做到普通群众家门口,烘托市场人气,扩大服务对象覆盖面,增加盈利机会,使社区助餐更好托起老年助餐。“两化”即社会化和市场化。统筹企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等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积极性,并在老年助餐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的就餐需求。三不”即不新建、不自营、不兜底。“不新建”是建设老年助餐场所要实事求是、因需而建,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资源浪费。“不自营”是遵循市场化原则,政府不直接运营,把老年助餐场所运营交给社会、还给市场,提高资源调配能力和资源利用率。“不兜底”是倡导有偿服务,不搞“老人就餐免费”,可结合实际给予差异化补贴,重点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力度。“四模式”指通过养老服务机构助餐、社会餐饮企业助餐以及“中央厨房+站点”配餐和邻里互助、慈善助力四种助餐模式,灵活多样解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老年助餐场所165个。

(三)推动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星级创建和示范达标。今年,将推动5个以上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创建为3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已完成3个);推动16个以上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中心(已完成4个);培育10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已完成6个);新建60个农村幸福院(已完成15个);并对现有农村幸福院进行提档升级,打造33个省定星级标准的农村幸福院(已完成7个)。

(四)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我市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共有12590户,去年完成了3000户,今年计划改造5000户,覆盖面达到64%。明年再改造4590户,将实现全覆盖。

(五)加大养老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各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完成3000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已完成811人次)。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41个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站(已完成20个),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免费提供照护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打造我市养老护理品牌。

(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通过制度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方式,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制度化是通过落实“日巡查、周例会、月通报、双月督导”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化是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服务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消防安全专家定期到养老机构进行检查指导,查找隐患,堵塞漏洞。智能化是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建设,实现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实时监测,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答记者问

河南日报记者:平顶山市民政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平顶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平顶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以及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具体内容。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鹏鹏:《实施意见》对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做出了重要安排,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性措施;是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我市发布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包含15项物质帮助、11项照护服务、2项关爱服务等3大类28个项目,比河南省养老服务清单多出了8项,下面主要介绍一下我市增加的8项内容:

一是发放临时救助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二是老年人文化娱乐服务。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进入公园、公共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以及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实行门票免费。

三是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对平顶山市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

四是就医便利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五是公证服务。对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申办公证时减免公证费。

六是法律诉讼服务。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七是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金。对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按照奖扶对象类别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八是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对子女为平顶山户籍的外地老年人,可以将户口迁移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处。

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下一步,清单内容还将根据国家、省级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融媒:刚才提到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那么政府在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呢?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磊:5月8日,市民政局联合发改、财政、税务等11部门制定了《平顶山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19项工作措施。支持政策主要有:

一是运营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主城区20家示范性老年食堂予以支持,每个示范性老年食堂奖补10万元;同时,统筹资金对老年助餐场所建设、改造及配置适老化设备予以适当补助。对主城区的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及纳入低保范围的8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餐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月最高补助150元。

二是场地租金优惠政策。支持无偿利用公共服务用房、农村集体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

三是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机构依法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房屋、土地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可以免征契税;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是水电气热价格支持政策。我们定期将老年助餐机构名单推送给发改部门,对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老年助餐机构不具备表计条件的,按照定量定比原则确定水、电、气、热用量。

五是支持金融保险机构提供服务。支持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等方式为老年就餐服务提供支付结算。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助餐服务的保险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助餐机构购买的食品安全等综合责任保险纳入补贴范围。


平顶山日报记者: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需要,提高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关于这项工作,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徐东亚:今年我市计划对5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市民政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精准评估定对象。适老化改造要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优先进行改造,并逐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摸底排查,重点对老年人的家庭类型、年龄、身体状况等进行评估,确保改造对象认定精准。

二是对照清单定项目。我市按照河南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目标,确定了7类30个改造项目。我们把防滑处理、地面高低落差处理、安装床边防护栏、安装扶手、配置淋浴椅、配置手杖、配置防走失装置7项内容作为基本改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

三是一户一策定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第三方评估人员,100%入户上门对改造对象家庭的房型布局、设施条件、生活需求以及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等进行“清单式”现场评估,按照户均改造费用3000元标准,设计“个性化定制”改造方案,实施适合每一个老年人生理特点、安全需求的设施改造和用品配置,真正做到一户一策。

四是集中采购降成本。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列出货物清单,统一型号标准,通过集中采购,压减成本,实现“改造加码、幸福升级”。

五是严格把关保质量。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强施工监管,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改造完成后,民政部门组织第三方专业验收机构及时进行验收和满意度测评。未通过验收的,民政部门责成改造服务机构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确保改造内容与改造方案一致,配置的老年用品尺寸、规格、材质符合要求,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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