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孟鹤)2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浩出席并讲话。
丁国浩指出,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是推动我市文化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丁国浩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全面掌握传统村落保护现状,明确保护优先的立法理念,坚持与法律法规紧密衔接。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抓好普法宣传,为贯彻实施《条例》打下坚实基础。市、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责任,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指导。要加强人大监督检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