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按照《河南省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通告〔2022〕2号)划定范围的基础上,新增机场和主要施工工地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其他内容不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联系人:刘宝平
电话:0375-3990340
邮 箱:pdssydwry@163.com
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x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