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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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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
小区连夜施工,噪音大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神马大道蓝天花园三期云顶小区后面一小区,经常施工到凌晨二、三点钟,噪音非常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周边人们的日常生活,望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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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17-11-09
平顶山市环保局 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互动交流处理笺 编号(20170839)的报告 所转市人民政府互动交流处理笺编号(20170839)收悉。2017年5月16日我市居民通过市人民政府互动交流平台(市环保局网站)反映:湛河区蓝天花园三期云顶小区工地,噪声比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交办件后,许全中局长批示要求湛河区环保局现场调查,依法处理,按期回复结果。现将办理结果报告如下: 7月22日,经湛河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认定问题属实。 反映的施工工地是蓝天花园三期项目。施工单位是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该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规划建设1栋30层住宅楼。项目开工建设前已在湛河区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文号:平湛窗[2010]020号。 7月22日23时,湛河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夜查发现,该工地正在浇灌混泥土,存在夜间超时作业,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休息。施工前,该工地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办理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证明手续、没有在显著位置公告附近居民。 现场调查后,湛河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一是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夜间施工作业。告诫施工单位: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要依据规定,依法、文明施工。非施工工艺要求不得进行夜间(22:00-次日6:00)产生扰民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夜间施工前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二是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万元罚款、纠正违法行为。 实施行政处罚并告诫后,经湛河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多次夜查并走访了解,施工单位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环保部门要求,自觉不在夜间进行产生扰民噪声的施工作业。 10月29日,湛河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把处理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满意。 查办单位:湛河区环保局 责任领导:田致远 党组成员、大队长 电话:2231226 查办人员:左海洋 中队长 电话:2232029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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