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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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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社保补缴
我于1997年在星峰集团上班,单位一直没给我缴社保,2006年我调入瑞平石龙公司开始缴社保,2008年2月去郏县天广工作,社保关系转至天广,同年8月来重庆工作,但一直在郏县缴到2010年12月,2011年1月在重庆重新办理了社保,我想咨询的是现在补交星峰工作期间的社保(1997-2006),该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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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24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2017〕35号)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含县、市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季、 半年、年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在一个缴费年度(每年的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终了前,不得形成欠费,未足额缴纳的将按规定中断其养老保险关系,以往缴费年度中断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此,我局已自2018年3月起,开始通过平顶山晚报、日报、电视台、电台、社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形式开展了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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