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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2303
2018-01-12
支持舞钢发展、舞钢易地搬迁
为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河南省财政下达省级财政资金1.8亿元,专项用于搬迁贫困地区。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舞钢有近二百多行政村,近千个村组,每组之间相隔五六里地,且有的在山沟中,交通不便,是否符合易地搬迁条件?望财政支持助力舞钢发展,实行易地搬迁,方便百姓出现,提高生活质量!
回复信息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03-19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新时期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主要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我省结合实际,专门出台了《河南省全面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办法》(豫易地搬迁〔2017〕1号),文件中要求易地搬迁对象必须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迁出区域条件: 主要为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的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并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农村贫困地区。搬迁农户个体条件: 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拆除旧房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通过纳入迁入地供养机构或建设专门住房实行集中安置。 我省于2015年底启动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过扶贫部门摸底调查和多轮精准识别,我市鲁山县和宝丰县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范围。2017年 9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十三五”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106号)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全省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4万人,其中平顶山市12854人。根据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安排,2018年年底前省、市、县将全部完成 “十三五” 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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