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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5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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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平顶山购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满足的条件及办理的手续是什么?
平顶山购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满足的条件及办理的手续是什么
回复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01-15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办理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以本次申请贷款房产作为抵押物,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该网民需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原件,契税票和增值税发票,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结清证明原件,近6个月以上商业住房贷款对账单(需要加盖银行业务章及显示末次结清金额)。 2.身份关系证明: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如户口本不能明确显示子女与借款人或其配偶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可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婚姻关系证明: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工资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工资发放银行卡上的,需提供银行对账明细(含最近三个月工资)并加盖银行业务章一份;借款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郑州银行上述九家银行之一的I类银行卡原件。 5.房屋状况证明: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房款价格的70%。 7.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提交资料→ 窗口受理→ 中心审批→发放贷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它相关政策,或有意见建议,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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