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49062
举报
2025-03-06
咨询生育保险相关问题
您好,目前我已经失业,并领取失业金,我想咨询失业金领取期间怀孕并生产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盼复。
回复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
2025-03-12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报告如下。根据豫人社办〔2023〕42号文件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直接结算。其中,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其月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顺产享受188天生育津贴,剖宫产享受203天生育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满12个月(不含12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0375-3695011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