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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郏县安良镇高楼村老干部高国贤一户多宅
1.安良镇高楼村老干部高国贤有2个儿子且已建好两处住宅。一处由其大儿子-高彦鹏(现任高楼村监委主任、安良镇人大代表)居住,另一处建好后卖给我家现西邻-高胜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高国贤家依法已失去再批划宅基地权利。 2.在2019年安良镇开展的“双违”整治工作中,高国贤现旧宅依规应予以拆除,但至今未拆。 3.高国贤一户多宅问题本人已多次反映到县、镇相关领导。但村委、镇规委会无视本人此前举报,在2023年依然给对方批划了新的宅基地(2023年我村共经安良镇规委会批准9处宅基地,其中包一户多宅的高国贤家1处,而真正符合一户一宅的我却没有批准) 希望政府重视以上问题,纠正错误。无论是对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都要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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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政府
2024-05-31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查网民反映郏县安良镇高楼村高某贤一户多宅情况不属实。经实地查看实为已建好宅基地一处,面积较大(超出规定167平方米)。高某贤是在1997年盖一处三间瓦房,于2001年左右把地面附属物卖给同村村民高某利,高某利把老宅给高某贤,于2019年进行“双违”整治过程中,老宅进行拆除交给村集体,高某利符合一户一宅。高某贤现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截止目前大儿子一处宅基地已经盖好,二儿子一处宅基地没有建设,根据政策符合一户一宅。 在每次网民反映问题后镇政府、村委会都派调查组前去调查,都与网民电话沟通告知处理结果,网民表示不同意,认为原村委会给其父亲签订有批划宅基地协议,故认为不需要协调,镇政府、村委会应该支持其建房。后经调查高某贤批划宅基地不属于一户多宅,已和网民反馈,但是网民一直认为高某贤是一户多宅,持续反映。网民现宅基地在开挖地基时超出镇政府核定(167㎡)标准,但是涉及和周边群众有纠纷,镇、村两级也在积极协调处理纠纷,一直未解决原因是高永强私自把自家老宅的部分宅基地卖给他人,周边群众认为不合理。 经调查组实地调查,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调查组与网民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主管单位郏县安良镇政府:15938998656。(以上内容由郏县安良镇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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