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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4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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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不到位,有关领导不作为。
各位领导:大家好!党中央、国务院及河南省政府和平顶山市政府多次金融会议要求加强公积金对新市民购房、住房支持力度。作为想要在平顶山市辖区购房的新市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对想要购房的新市民非常不友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大打折扣,具体理由如下:1.查阅河南省辖区全部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上限,不论是省会郑州,还是其余所有地市,平顶山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45万为全省可贷金额最低。(也就是市公积金中心认为平顶山经济发展全省倒数第一?所以贷款额度也应该倒数第一?)有的省辖市之前低于平顶山个人上限45万的,也都于近一个月内进行提额,目前所有省辖市个人可贷额度,平顶山处于倒数第一。2.目前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系数余额参考表制定时间为2022年2月份,时隔两年多,经济发展出现极大变化,公积金管理中心却未根据当下经济发展要求,出台新规,属于严重不作为行为。3.根据市政府官网公布《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中,第三大点第24条:深化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组合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发布时间2月20日,时隔三个月,市公积金中心却没有任何行动。这种行为实属典型懒政庸政怠政行为。4.查阅公积金中心领导简介,发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已经在其工作岗位工作多年,工作多年的领导却不能结合当下经济发展形势,优化公积金政策,此行为涉嫌领导躺平、不积极作为。综合以上,作为想要在市域购房的新市民,希望借此机会,提出个人建议:尽快根据当下房产经济,结合我市实际,修改系数余额参考表,对个人贷款上限进行合理提额。希望有关部门在回复时,不要说假大空的官话,真心实意为百姓着想,回复有效回答。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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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05-29
您好,1.根据现行的《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贷款政策调整的有关规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4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55万元,经我市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80万元;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合规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最高可贷额度66万元。职工办理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以本次申请贷款房产作为抵押物,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简称“组合贷款”。2.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按照“存贷结合”的原则,结合当地房价水平、市公积金个贷率是否超过流动性风险警戒线和职工家庭收入状况等情况,以解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由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合理确定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现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基本满足大多数缴存职工的基本购房资金需求。3.经了解,河南省内部分地市贷款最高额度在近两年来有所提高,其中:郑州提高至100万元;开封80万元;新乡65万元;周口60万元,由于平顶山平均房价水平处于全省位次比较靠后,所以最高综合可贷额度处于全省中等水平。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或有意见建议,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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