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4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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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来信编号C884BE02D3BE4277办理进度
5.8号来信编号C884BE02D3BE4277,至今除税务部门打过一个电话外后无进展,现咨询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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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2024-06-07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2024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股分别于5月9日11:50和17:10、5月21日10:40、5月28日8:40与平顶山良图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了解,该企业目前已更换日常管理人员,并不了解此前职工社保费用未缴纳的情况,且企业资金余量不足,并未对之前任职员工社保进行补缴。目前,平顶山市示范区税务局已于2024年5月10日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平示范税税通〔2024〕3462号),要求企业及时核对并交纳欠缴的社保费用,企业财务人员表示将积极配合处理该事项。平顶山市示范区税务局于5月9日17时、5月29日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向其解释目前对于社保费征收政策,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举报人对有关情况表示理解。下一步,我们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税务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对社保缴纳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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