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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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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平顶山新新街街道中弘佳苑突然更换供水公司,是否合规?
平顶山新新街街道中弘佳苑小区,在此之前供水为3.5元/m³,为什么突然更换成“明润二次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并且更换供水并未与业主们商议,且该供水公司收取水费高达4.65元/m³,且还包含每月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那之前缴纳的物业费高达9毛每平方是否包含此费用(每月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 突然更换供水公司是否有相关文件要求???
回复信息
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04-15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工作人员询问供水公司,供水公司表示:1、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由供水企业承接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的项目或小区,供水企业应与委托方签订二次供水合同。由于该小区有多层楼房及高层楼房,高层楼房用水需二次供压,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内张贴相关通知。 2、平顶山市二次供水水价包括: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不征税自来水,均是政府审批的价格,二次加压费是小区二次加压供水过程中会产生的费用(包括电费以及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设施设备更新、水箱清洗、每季度一次水质检测、人工费用等费用)。该价格是全市统一的二次供水收费价格。 3、供水公司表示“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5元/户”。是根据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市区供水居民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每户5元,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市自来水公司、平煤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市新城水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自来水二次供水有限公司、市明润二次供水有限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95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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