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45260
举报
2024-03-16
投诉宝丰县修建体育运动公园不给结算 拖欠工程款
投诉人: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太白南路22号西安建工集团大楼4-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220611639A,法定代表人:刘晓强,职务:董事长。 投诉员工:姓名:陈新亮,身份证号:610322198301231131,联系电话:17792301271。 投诉人因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就宝丰县体育公园提档升级项目未按照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未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工程结算,长期欠付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给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特此投诉。 投诉事项:请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在2024年3月31日前按照竣工结算的上报金额27422479.39元支付我司所有剩余的工程款项。 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中标宝丰县体育公园提挡升级项目,我司与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建设合同的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工期180日历天,因施工图纸持续性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甲审产值21888719.8元,应付16964141.49元,2021年9月18日(园区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我司将剩余完成的产值书面请求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确认,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拒绝办理,当时因建设单位资金紧张,特建议我司终止本合同,进行甩项验收,2022年1月28日,经我司多次与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协商,完成了合同补充协议书的签订,重新对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工作进行了约定,但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仍未按照新的约定执行,2022年4月我司将最终结算报告(上报金额27422479.39元)寄往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4月22日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签收了邮件。至2022年底,在国资局的组织下,第三方评审单位对我司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了初审,提出了相关问题,我司及时给予了回复,但至今本项目结算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严重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截止目前建设单位累计仅支付工程款14987373.66元,按甲审产值计算欠付1976767.83元,按我司最终结算上报金额计算欠付约达900余万元。 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宝丰县政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全县体育工作,宝丰县体育公园提档升级项目也是当年县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是物质文明的体现,也是精神文明的象征,但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在本项目建设中不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不积极推进竣工结算工作,致使双方矛盾逐步升级,同时使我司部分农民工不断上访。现垦请领导主持正义,为我公司和农民工兄弟妥善处理此事,将社会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回复信息
宝丰县人民政府
2024-03-27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宝丰县体育公园提档升级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该项目由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宝丰县体育运动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宝丰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发投公司已陆续向西安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498万余元。 2022年1月28日,合约三方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书》。按照协议条款对工程量进行审计,因出资方为发投公司,项目审计工作由国资部门牵头,西安建总、发投公司、体育中心配合。审计金额仍存在争议。 依据合同补充协议,发投公司又向西安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83万余元。下一步,将督促西安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体育公园负责人限期来宝与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质疑工作,尽快确定审计价款,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工程款支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596169 0375-6512788。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