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5月2日开始
作者:毛玺玺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 浏览

4月2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度上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名时间为5月2日起的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条件为经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达到《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要求的职工,具备患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一年的;患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的;先天性残疾;非因工致残的;患精神类疾病有五年系统连续治疗诊断记录其中之一的均可申报。

申报人员男性需年满50周岁、女性需年满45周岁,每人报名费为200元。具体申报材料、文件及相关表格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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