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我市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即将结束,通过申请符合教师认定条件的人员于11月29日起陆续领取教师资格证。
据了解,我市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于今年9月下旬开始,申请人员经过提交材料、网上申报、体检等环节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放教师资格证。按照规定,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请于11月29日至12月29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理凭据到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市教育局窗口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者,请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领取,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具体领取日期可到所在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新城区、高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归原隶属机构管理。具体咨询电话:舞钢市教体局3303010、鲁山县教体局5956123、叶县教体局8052746、宝丰县教体局(含石龙区)6596172、郏县教体局5577001、新华区教体局4942624、卫东区教体局7200533、湛河区教体局496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