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参保人员怎样缴费? 未缴医保费的市民请注意
作者:记者 杨岸萌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17-11-10 浏览次数: 浏览

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已经开始缴纳,除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外,我市其他城乡居民个人缴纳2018年医疗保险费执行全省最低标准,即180元。

根据相关规定,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以及个人承担能力等,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相应补助,其中并不包含计生家庭。

而对于新增参保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医保中心登记,待信息推送地税部门后,方可缴费;新生儿出生后,可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医保中心参保,出生当年参保免费,次年缴费。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去年缴费信息为准,在各个相应行政区域内缴费。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参保人员可分别到新华区信用联社、卫东区农商行、郊区信用联社各网点缴费,其他县(市、区)参保人员则可到各地地税部门指定地方缴费。另外,全市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河南省地税局网站,“河南地税APP”缴费。

对于由于系统参保信息错误或者重复而无法在各农信社网点缴费的,请到各区地税局办税大厅查询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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