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免费开展“两筛” 让宝宝远离出生缺陷
作者:记者 燕亚男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 浏览

从市妇联获悉,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平顶山市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这也是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免费筛查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在全市实施。

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显示,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相当于每30秒就有1名出生缺陷的婴儿降生。河南省2015年围产儿前五位的高发畸形依次是: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外耳其他畸形、总唇裂(唇裂及唇裂合并腭裂)、先天性脑积水。缺陷儿的出生,无论是给孩子、家庭还是社会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事实上,只要准妈妈在孕前和孕期能够多加注意,90%的先天缺陷是可以避免的。

那么,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免费服务?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平顶山市户籍、夫妇双方非平顶山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可享受免费筛查服务。

免费筛查内容有哪些?

“早中期孕妇可免费享受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免费享受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新生儿可享受一次免费‘两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服务。”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免费筛查服务。

异地如何筛查?

本省户籍服务对象在省外医疗机构自费筛查的费用,由服务对象户籍地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规定的筛查具体项目费用结算标准进行报销;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非河南省户籍服务对象,可先到居住地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自费筛查,待居住证办理后,再到居住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规定的筛查具体项目费用结算标准进行报销;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豫军人配偶,可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按照《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享受免费筛查政策。

自费接受筛查服务后如何报销?

“对服务对象自2017年1月1日至各地免费筛查服务工作启动之前自费筛查的费用,请于12月31日前携带检查报告单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申请报销。”工作人员说,自费进行血清学筛查和四维彩色超声筛查的,凭检测(检查)报告单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报销(无须再提供相关缴费凭证等手续);自费进行新生儿“两病”筛查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经比对确认后予以报销(无须再提供检测诊断报告单和缴费凭证等手续);自费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经比对确认后予以报销(无须再提供检测诊断报告单和缴费凭证等手续)。

县(市、区)免费筛查 咨询电话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0375-8917877

舞钢市妇幼保健院:   0375-8160015转203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0375-659636

鲁山县妇幼保健院:   0375-7172987

郏县妇幼保健院:    0375-5195368

叶县妇幼保健院:    0375-8065220

新华区妇幼保健院:   0375-7091276

卫东区妇幼保健院:   0375-7055038

湛河区妇幼保健院:   0375-7011679

石龙区卫生计生委:   0375-2536618

新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局:    0375-2667960

高新区农村工作和社会事务局:    0375-37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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