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起至本月底市区实行限行措施
作者:程颖 卢晓兵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12-07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程颖 卢晓兵)12月6日,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发出通告,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为市区鹰城大道(不含)以南、昆阳大道(不含)以西、黄河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区域所有道路;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含)以西、龙翔大道(含)以南、育英路(含)以东、湖滨路(含)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建设路、长安大道全线。

通告指出,自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每日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双日上路行驶。

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平顶山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通告规定。除保障民生和城市运转以外的柴油货车(含柴油三轮车、四轮车)全天禁行。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下列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外地号牌车辆。

限行期间,我市城区内公交车免费乘坐。

此次限行措施实施后,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采取电子警察抓拍和现场查处的方法予以处罚;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机动车司机可向公安交管部门说明情况,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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