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民峰)10月28日,从市总工会传来消息,为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
评选活动已开始接受申报,12月15日截止,推荐材料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推荐评选范围为:近年来,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成效显著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经营者、劳动关系三方相关部门工作者。
此次评选活动拟表彰全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0家、全市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先进工作者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