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费者协会发布3·15消费警示
作者:魏广军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3-14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魏广军)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临近,市消费者协会依据市场调查情况和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布7项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消费陷阱。

慎重选择预付式消费

要理性选择充值金额,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所诱惑。要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录音录像,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注意索取票据。要尽可能选择有备案发卡资质的企业,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营情况异常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

警惕金融消费陷阱

要警惕电信诈骗,欠费通知要核实,积分兑换莫轻信,身份信息要保密。要谨防网络诈骗,警惕网上汇款,多方核实真伪。要正确辨别理财产品,弄清吃透产品介绍,谨防虚假夸大误导,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要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陷阱,抵制网络借贷陷阱。要警惕以“消费返利”“购物返本”为运营模式的网站活动。

选购农资产品要细心

消费者在选购农资产品过程中,要结合往年的生产经验,征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意见,选择正规厂家的农资产品,认准质量检测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索要购买凭证并妥善保管,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轻信虚假宣传,尽量做到货比三家。

警惕老年消费陷阱

老年消费者对各种健康讲座、免费检查、免费义诊、上门服务等宣传活动要谨慎选择,不要盲目参加,更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凡是宣称保健品能预防和治疗多种疾病的,切莫相信,别被夸张疗效所忽悠。

正视汽车消费问题

消费者在买车之前除了了解购买车型,还要确定是否能当场拿到合格证,不要购买没有车辆合格证的汽车,不要先付款后提车。要重视新车免费保养权利,谨防各种维修猫腻。购买二手车时,要防止经营者不履行真实告知义务,注意多渠道了解二手车的真实信息。

警惕装修装饰猫腻

消费者要尽可能地选择信誉良好、经营稳定、证照齐全的专业装修公司,不要轻易和“马路游击队”打交道。签订合同前要细致了解条款,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勤于检查执行细节,避免不必要的过失和损失。理性对待商家利用优惠活动提出的预交款项,不要为贪占小便宜而轻易就范。

遇到网购纠纷及时投诉

目前,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已全线开通了“电商直通车”系统,市民遇到网络购物纠纷,可直接向我市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只需将网购订单号、被投诉方名称、具体问题、购买产品日期和自己的联系方式进行提交,当地消协组织均可通过“电商直通车”系统帮忙投诉,电商企业(平台)收到投诉后将立即提高一个级别进行处理,此举大幅度降低了消费者异地维权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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