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方案出台
作者:李科学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19-04-16 浏览次数: 浏览

残疾儿童更需要社会的关注与帮助。从市残联获悉,《平顶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并实施,系我市首次。即日起,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可至当地残联组织提出申请。

根据《方案》规定,救助对象原则上为符合救助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具有平顶山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人工耳蜗手术、肢体矫治手术者年龄不超过16岁。同时,优先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因病致(返)贫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以社区或家庭康复为主,机构跟踪指导训练,实行全周期康复救助。

根据救助标准规定,对于需进行手术的儿童,通过多重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手术、训练、矫形器费用)。需适配辅助器具的儿童,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肢体康复矫形器1200元/人。对于需进行康复训练的儿童,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含肢体康复矫形器),听力、言语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肢体、智力、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9个月;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训练时间不少于5个月。同时,将脑瘫儿童康复纳入慢性病管理规范,并探索逐步将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纳入慢性病管理范围。

市残联康复部部长薛政国表示,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申请抢救性康复救助,可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者进行备案后,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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