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作者:王民峰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3-28 浏览次数: 浏览

3月27日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发放”了诸多医保民生福利,其中一项为提高80岁以上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这也是省政府、市政府提出的重点民生实事之一。

会上发放的一份由市医疗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通知指出,今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80岁以上老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医保信息系统调整工作,确保4月1日起实现按新政策一站式直接结算。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80岁以上参保居民在县级以上中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同级降100元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提高5%报销比例的政策,在此基础上继续执行。第一季度已办理出院的80岁以上参保居民,在新的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调整后,医保经办机构与有关保险公司联合按新政策进行重新核算,调整财务账目,确保在第二季度将增报的现金发放到已出院老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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